互联网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营业性演出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艺创作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广告发布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品牌管理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软件开发;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